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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親被兒子當獵物射殺?
更新時間:2013-05-14 瀏覽次數(shù): 5940
2012年12月底,阿遠(化名)在朋友小武(化名)及其父親的邀請下,一同前往永安市某山嶺打獵。小武父子邀請阿遠作裁判,看誰打到的獵物多。一聲槍響后,阿遠發(fā)現(xiàn)小武抱著滿身是血的父親驚慌失措。原來,因光線暗,小武誤將父親當作獵物,開槍將其射傷。 撥打急救電話后,阿遠害怕小武被警察當成殺人兇手抓走,便將兩支射釘槍拆解、丟棄在樹林中,并叫小武將其身上及其父親身上的子彈和火藥丟棄。 今年1月初,小武父親經(jīng)多番搶救無效死亡。事后,在小武母親的勸告下,小武及阿遠向公安機關自首。 日前,永安縣法院經(jīng)審理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小武有期徒刑3年,緩刑5年;以幫助毀滅證據(jù)罪判處阿遠拘役5個月,緩刑6個月。(來源:福州晚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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